近日,仁怀市环保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两家酒厂存在违法排污行为,严重违反了环保法律法规。
4月7日,仁怀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仁怀市合马镇罗村白酒生产车间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李兴发酒业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未建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收集进入该公司污水收集池,4月11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5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回查,该公司未生产,处于工艺性窖期阶段,经调查核实该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擅自恢复生产。
5月4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仁怀市茅台镇名酒工业园区白酒生产车间进行检查,经查,发现大唐酒业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一是二车间窖底水渗漏至厂房外的公路边沟流入五岔河。二是执法人员现场在该公路边沟渗漏处取水样一组,送仁怀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经仁环监2017报148号监测报告显示,外排污水氨氮超标44.00倍、化学需氧量超标83.72倍,ph超标0.3个ph单位,色度超标3.2倍,悬浮物超标7.05倍,总磷超标13.84倍,总氮超标19.66倍。
经查,李兴发酒业有限公司和茅台镇大唐酒业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现场要求立即整改存在的问题,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依照环保法律法规对李兴发酒业有限公司处罚款5万元,对大唐酒业有限公司处罚款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