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依法向公众如实公开以下环境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一、单位名称: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沧州市献县高新技术开发区9号;法定代表人:穆建华
二、主要污染物名称:废水、废气,废水执行gb19821-2005国家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cod80mg/l,氨氮15mg/l,2017年cod全年排放许可28吨,氨氮全年排放许可4.1吨。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城市管网,锅炉废气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每立方米400毫克,氮氧化物每立方米380毫克,二氧化硫全年排放许可51.3吨,氮氧化物全年排放许可42.2吨。
三、公司无超排、超量、无环境违法行为记录。
四、环境保护投资、技术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我公司累计环保总投资3197万元,公司内建有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沼气进锅炉燃烧,锅炉建有烟气处理设施,全部装有在线联网监测设备,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外排污染物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生产当中产生的废商标、和废瓶渣儿、废炉渣100%回收再利用。
六、公司已经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截止到目前未发生过污染事故。
七、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文件要求开展自行检测,公司技术科设置独立的化验室设专人来化验 ,每月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系统》对自行监测结果网上进行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