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淮安市清江浦区市监局接市公安局淮阴分局《移送案件通知书》,反映其查扣了一批“今世缘”“海之蓝”“五粮液”等商标的白酒,经厂家鉴定系侵权商品。
经查,2016年8月,当事人周某得知上门推销的许某手中有大量以次充好的灌装酒,试卖了一箱假酒后尝到甜头,随即联系许某购进侵权白酒,并通过门店进行销售。此次销售的涉案侵权商品共计678瓶,累计违法经营额8.79万元。而在2017年3月20日,因销售侵权假冒白酒,周某已受到市监局的行政处罚。针对知假买假、重复实施违法的行为,清江浦区市监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从重处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594瓶,罚款35.17万元。目前,涉案产品的生产源头许某也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