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中国酒业协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工坊啤酒及其生产规范》(征求意见稿)。据了解,《工坊啤酒及其生产规范》是行业内首个工坊啤酒领域团体标准。
作为英文craft beer的中文译名,工坊啤酒此前习惯被称为“精酿啤酒”,因其独特的原料配方和独立的酿造工艺受到消费者的追捧,而此次规范定义将有效避免汉译名称使用中的混乱,体现行业中立定性。
在该标准中,首次明确提出工坊啤酒的定义,规定工坊啤酒是指由小型啤酒生产线生产,且在酿造过程中,不添加与调整啤酒风味无关的物质,风味特点突出的啤酒。而啤酒工坊则是指拥有小型啤酒生产线(糖化麦汁能力10千升/批以下)、固定生产场所、即饮售卖场所和少数固定从业人员,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小规模啤酒酿造、坊内销售,或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单位。
与此同时,对生产区域进行了严格规范。规范要求,生产区域、营业场所及办公生活要适当分离。营业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应符合《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规定。啤酒生产区域应与厨房、烹饪或其他食品加工的操作区分隔,应防止啤酒在酿造、冷贮、销售过程中的交叉污染,避免产品接触有毒物和不洁物。
对于桶装啤酒的销售,应安装桶装啤酒售卖装置,并定期清洗消毒。背压使用的二氧化碳、氮气或其他气体,连接用的塑胶管道等与啤酒直接或间接接触的物品,应为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盛放产品的容器(如酒炮、啤酒杯)应及时清洗消毒,防止交叉传染等。
(本文来自于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