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正在积极协商解决中
近日,市民孙先生拨打颍州晚报热线2256110反映,自己2017年2月在古井贡酒官网上看到了老酒置换新酒的消息,将自己符合条件的酒进行了置换登记,但两年过去了却迟迟没能置换。
2017年2月,孙先生通过《<关于对2011年以前古井贡酒产品给予置换的通知>古销通知【2017】 63 号》消息,得知古井集团开展老酒换新酒活动。通知显示,古井集团给出的置换条件为:“生产日期为2011年1月1日以前度数为42度及以上的年份原酿,生产日期为2005年1月1日前的度数45度及以上的其他古井贡酒”,提供的置换条件是“按年份原浆2011年1月1日前、古井贡酒2005年1月1日前生产日期为基准,按1:6给予置换成本产品;已经停产的置换成同价值产品。”、“以基准年数为起点,每提前满一年在原基数上增加0.5倍”。
孙先生经营一家烟酒商店,有大概二十瓶符合置换条件的古井贡酒产品,想参与置换。
孙先生给古井贡酒阜阳办事处业务员打了电话,业务员上门进行了登记,并上报到了古井贡酒集团。但之后,孙先生迟迟未接到后续消息。2018年,孙先生再次联系地区负责人仍未果。
记者电话采访到当时给孙先生办理登记信息的地区业务员明先生,明先生表示自己已经不再负责这个地区,对后续置换情况不太了解。
随后,记者联系到古井阜阳地区相关负责人,对方称了解孙先生的情况,之前和孙先生说明,根据集团下发的后续文件,可以给孙先生提供部分兑换。但孙先生要求全部兑换,提出的要求不合理。目前,置换活动已经结束,不能确定是否能为孙先生提供置换。
3月15日,古井集团安排相关销售代表了解了孙先生置换酒的情况,并表示将积极处理。
18日下午,记者再次采访得知,孙先生遇到的问题仍没有解决。相关销售代表称自己属于古井集团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此事件需要逐级上报,还需一段时间才能收到集团总部的解决方案,之后会与孙先生积极沟通,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