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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关于葡萄酒酒标说明过敏源问题出台新法规
编辑:马春凤  发布:2012/7/2 10:01:03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欧盟关于葡萄酒酒标上说明过敏源一题的新法规将于7月1起实施。

  新法规要求对于经牛奶和蛋类制品过滤过而沉淀物含量控制在0.25mg/以内未被检测呈阴性的葡萄酒,酒标上需做出说明,用以提醒消费者注意。

  新规定将于7月1日起正式生效。2011的年份酒和再早年份的葡萄酒酒标可不必遵守此规定,今年采收的葡萄酿造的葡萄酒如果在本月底之前装瓶,亦可不必遵守此规定。

  根据欧盟的新法规,过敏源包括以下成分:

  •含有牛奶,奶制品,鲜奶级干酪素或牛奶蛋白的任意一种

  •含有蛋类,蛋类制品,蛋类蛋白质,溶菌酶或卵清蛋白的任意一种

  当然,如果含有多种过敏源,酒标上不必重复使用“含有”一词,可以用“含有亚硫酸盐,牛奶和鸡蛋”。

  如果一款葡萄酒同时销往欧盟27国,酒标上必须有至少15国语言说明,或者是用下图予以标识,并结合文字说明所含过敏源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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