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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能否成法定国酒 3个月后见分晓
编辑:亮亮  发布:2012/7/29 18:38:36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昨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7月20日公布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中,记者看到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确已通过了初审。“国酒茅台”商标为4个,均为33类。申请日期为2010年6月9日,从申请到初审用了2年多时间。

  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贵州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早是在2001年9月13日,期间“国酒茅台”一共注册了9次,*近的注册时间显示为2010年6月9日,不过每次均因“国酒”这一提法涉嫌利用国家机构的名义进行宣传而被国家商标局驳回。

  从未拿到“国酒茅台”的商标,为何却在宣传中打出国酒的旗号?昨日,记者致电贵州茅台名誉董事长季克良时,对方称已退下工作岗位,不便对此事做出回复。随后记者拨打贵州茅台现任董事长袁仁国的电话,但对方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国内著名白酒专家、大中至正(安徽)营销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顾问王传才表示,无论是酿造工艺还是市场认可度,茅台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酒。但“国酒”身份之争由来已久,汾酒就曾在北京高调召开发布会炮轰茅台国酒身份。初审结果公示后,极有可能引起高端酒企的反弹。

  贵州茅台的“国酒”梦此次能否实现?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讲师皮锡军表示,根据《商标法》规定,贵州茅台要*终拿到“国酒茅台”商标,还需3个月公示期,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企业都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贵州茅台将成为法理意义上的“国酒”,也是我国首个有“国+通用名称”的商标的商品。

  未拿到“国酒茅台”的商标,却在宣传中打出国酒旗号,这是否违法?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讲师皮锡军表示,如果仅将“国酒茅台”作为宣传用语用,而不是作为商标来用,并不违反《商标法》。但在广告中擅自打出“国酒”一词,就有可能涉嫌违反《广告法》中“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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