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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诗酒文化协会 诚征企业冠名
编辑:平平  发布:2011/11/13 12:21:18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淘宝网  作者:佚名

  中国诗酒文化协会
  品中国名酒抒中华真情
  “中国酒·中华情”全国诗词联大赛
  诚征企业冠名
  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也可以说是一个酒的国度。酒成诗,诗助酒,诗酒相伴相随、相近相亲,结下了不解之缘,成就了悠久灿烂的中国诗酒文化,推动着中国酒业的蓬勃发展。
  为了弘扬中国诗酒文化,扩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酒业品牌影响,促进诗词联创作繁荣,文化部中国诗酒文化协会决定策划举办“中国酒·中华情”全国诗词联大赛活动。为突出活动特色,扩大活动规模,经研究,面向社会诚征冠名单位,欢迎酒业有识之士携手合作、共襄盛举。有关事项如下:
  一、冠名方式:以企业或品牌名称,将本次活动冠名为:××杯“中国酒·中华情”全国诗词联大赛;
  二、大赛顾问
  贺敬之:(原中宣部副部长、文化部代部长、中国诗酒文化协会名誉
  会长,著名诗人)
  李瑛:(原解放军总政文化部副部长、中国文联副主席,著名诗人)
  屠岸:(原人民文学出版社总编辑、中国诗歌学会副会长,著名诗人)
  丁芒:(《中华诗词》顾问、中国散文诗学会副会长,著名诗人)
  秦含章:(酒界泰斗)陈木兰:(著名白酒专家)
  熊子书:(著名白酒专家)高景炎:(著名白酒专家)
  三、活动内容:
  在《中国文化报》、《消费导报》、《中国酒》、《中华诗词》、《中国楹联报》、中国名酒网、中华诗词网等报刊、网站发布以中国酒为题材、以酒文化为主导的诗词、楹联征稿启事及大赛消息;
  出版《××杯“中国酒·中华情”全国诗词联大赛获奖作品选集》;
  举办××杯“中国酒·中华情”全国诗词联大赛颁奖典礼及诗酒文化论坛,邀请文化部、中国酿酒工业协会有关领导,诗词名家,酒文化专家,获奖作者及有关酒业人士参加。
  现场观摩冠名单位酒文化展及酒生产流程。
  在相关报刊、网站发布活动消息。
  四、冠名要求:
  在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各类酒生产、消售企业;
  热爱民族文化,重视酒文化建设,注重企业文化形象和产品文化品位;
  自愿资助本次大赛。
  有意冠名企业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与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多方给予回报。
  联系人:吴永虎黄丽莉
  e-mail:[email protected]
  电话:010-6558108965569868
  组委会地址:(100025)北京朝阳区十里堡甲三号都会国际12f
  

  中国诗酒文化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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