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假酒犯罪有向职业化犯罪演变的特点。造假窝点门口有人“放哨”、造假人员假举报试探公安、不法分子回收酒瓶、将十几元的低档酒勾兑成名牌酒……昨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揭开了假酒制售从包装到勾兑再到销售各个犯罪环节的内幕。
11月6日,央视《每周质检报告》对公安部今年8月—9月份间侦破的贩卖假酒案进行了报道。目前,制售假酒已经逐渐出现产业化特点,成套生产的假酒包装,精心勾兑的假冒白酒,专门的假酒运送渠道,严密的假酒销售网络,构成了假酒生产的隐秘链条。现有的酒类打假体系是否还存在死角,使得不法厂家有隙可乘?在假酒的制销过程中,我们的角色应是拦路者,还是放行者?
1、酒类打假呼唤长效“专项”机制
“专项整治”已经成为我国酒类管理的一种惯用手段,多个部门按各自职责在专项整治期间,“下发通知,布置任务,突击检查,总结汇报”等已经成为各级职能部门的形式化的流程,而真正的行之有效的酒类监管体制并没有得到建立,酒类管理所能依据的法律条款也依然散落于其它各种法律法规中,针对酒类管理的专门法规尽管曾经有多位国家领导人批示过,依然是一篇“议论文”,至今没有出台。
2、协同作战方能斩断假酒链条
公安部门内部配合的集群战役大获全胜,这不失为一个积极讯息:通过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部门与行业协会、生产企业之间的沟通互动,形成立体化、系统化的酒类执法网络体系,进而弥补各自的功能短板,从而提高酒类打假的执行力和效率。
3、假酒“产业化”之前,我们做了什么?
倘若我们再不承担起那些我们应当承担的责任,或许再过个三五年,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又会播出一期曝光制售假酒的节目,节目中可能会说制售假酒已经从产业化和专业化走向了集团化,到那个时候我们都无须惊讶,因为我们都是帮凶。
专家指出,高仿假酒的危害主要在经济利益方面,而低仿假酒对人体的危害堪比毒药。按目前我国刑法规定,制假犯罪的单项刑事处罚,*高只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和制假犯罪所带来的巨额利益相比,犯罪成本较低,所以犯罪复发率较高。公安部及有关部门要加大法律惩处的力度,重判重处此类犯罪分子,以遏制这类犯罪再次发生的概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