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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密市严惩“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者
编辑:华华  发布:2012/8/29 8:53:41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8月份以来,山东省高密市工商局开展了餐饮业“霸王条款”专项清理整治活动,要求所有餐饮经营者对是否存在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收取餐具消毒费、收取空调费、设置*低消费标准、限制*低消费人数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清除“谢绝自带酒水”等店堂告示,并在实际经营中彻底改正。

  自8月21日起,餐饮经营者如仍有上述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严惩。同时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就餐时如遇到上述问题,可立即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并注意留存相关证据。

  目前,共检查餐饮经营户649户,下达行政告诫通知书118份,清除不公平店堂告示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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