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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指导金星啤酒:标签上须标注添加剂名称
编辑:马春凤  发布:2012/9/2 12:37:02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这个小麦啤酒的标签,‘小麦’两个字小了,‘啤酒’字大了,按照新标准,标签上食品名称的字体、颜色、大小要一致;使用添加剂的要把添加剂名称标注进去;另外,质量等级(优级)要额外标注出来。”昨日,昆明市官渡区质监局工作人员来到昆明金星啤酒有限公司对刚开始实施的新《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进行现场指导。

  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于本月20日起正式实施。通则规定,食品标签中应标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营者的名称等内容,特别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并且必须使用“通俗名”,让消费者看得明白。新标准与gb7718-2004相比,主要变化有:修改了适用范围;修改了预包装食品和生产日期的定义,增加了规格的定义、标示方式,取消了保存期的定义;修改了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修改了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的标示方式;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标示要求等。

  “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做好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既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的需要。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充分考虑了2004版的实施情况,细化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标签的具体要求,增强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官渡区质监局纪检组长石林勺向记者介绍。

  接下来,官渡区质监局还将继续深入到官渡区200多家企业中进行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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