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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酒生产存在监管真空 建议到正规店购买散装酒
编辑:小雪  发布:2012/9/4 17:39:19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近期,网友“佩璧子”在梧州零距离网网络问政平台发帖询问:“市场上的散装酒安全度、可信度如何?”记者走访了解到,散装酿造白酒的生产环节暂处于监管真空。市工商、商务部门表示,为确保上市酒品质量,酿酒小作坊有送产品检测意识。职能部门会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散装酒进行常规监管,建议市民到经营资质齐全的店铺购买。

  市民网友关注散装酒质量

  网友“佩璧子”表示,常到市区散装酒摊档买散装酒回家浸泡保健酒,但不知道散装酒质量如何。该名网友认为,市民难辨散装酒是否含有害物质,建议职能部门加大对散装酒的监管力度。也有网友表示,希望职能部门制定散装酒抽检制度,公布抽检结果。

  8月27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走访市区部分散装酒销售摊档。在大塘市场某散装酒销售摊档,记者表示想买散装酒浸泡保健酒。销售人员推介了一款“三花米酒”并称,该米酒度数是40°,但在浸泡保健酒过程中,酒精会挥发,度数会降低1~2°。记者注意到,酒埕外未标注米酒的度数,只标注售价每公斤8元。当记者追问质量时,该销售人员表示,酒厂设在莲花山,制酒历史有20多年了,“监管部门每年都会到酒厂抽检。”

  酿酒作坊未有登记备案

  走访中,记者发现,我市在售的散装酒品种多,同一品种在不同摊档的售价有差异。部分商家没有明示散装酒的度数,部分摊档没有亮照经营。当记者问及质量时,商家大多以“10多年的经营年限”大派“定心丸”,表示“职能部门不定期抽检”。为买到“放心酒”,市民会到相熟的店铺,或购买售价较高的散装酒。

  职能部门是否如销售人员所说“定期上门抽检”?记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了解到,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目前,根据自治区相关部门暂时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部分食品生产小作坊到质监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由质监部门实施监管,并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的生产加工品种目录(第一批)》,但该目录中并未包括酿造白酒,酿酒作坊未能进行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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