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内鬼合伙作案,3个月盗卖茅台酒33瓶,五粮液23瓶他们还偷梁换柱,买来假酒充数
酒水部长上演“狸猫换太子”
俗话说,外贼易挡,内鬼难防。温岭市一酒店的酒水部部长,就利用职务之便,将酒店仓库中的茅台五粮液拿走卖钱。更有甚者,偷梁换柱,买来假酒充数,以防偷盗行为败露。由此,不但酒店惨遭内鬼作祟,更有消费者喝了假酒,却被蒙在鼓里。
郑明明是安徽省巢湖市人,原是温岭市总商会大酒店酒水部部长。任建军是湖北省利川市人,任该酒店酒水部服务员。
2011年年底,郑明明与任建军合谋,将郑明明所管理的总商会大酒店酒水仓库里的茅台酒、五粮液酒拿出来卖钱,约定所得为6、4开。2012年1月份期间,郑明明、任建军合伙将总计9瓶茅台酒和6瓶五粮液拿出予以出卖,没有被任何人发现。今年初,郑明明回老家办事,还叮嘱任建军从酒店继续拿酒,任建军则照办不误,从该酒店又拿出13瓶茅台酒,暂且存放在他的租住处。
2012年2月11日,郑明明从老家回来后,为防止酒店在盘点库存时发现他们的偷盗行为,便从上海联系并购买了假的茅台酒,并以3000元的价格,雇佣他的老乡、以前也在总商会大酒店打过工的郭雨辰,驾轿车将假酒运回温岭,充入仓库。
郭雨辰将假酒运到温岭后,郑明明变本加厉,乘机叫郭雨辰协助,将酒店仓库中的名酒继续带出。郑明明叫郭雨辰携带行李箱来到酒店,把真酒置于行李箱中,在任建军的配合下,郭雨辰共运出11瓶茅台酒17瓶五粮液。郭雨辰还与郑明明一起,将这些酒连同任建军原存放租住处的13瓶茅台,卖给了温岭市城东街道正宇烟酒店。
郭雨辰回上海后,“觉得我这个事情违法了,我拿了6000元,良心上过不去”,就打电话给酒店的老总,把这个事情说了。
据郑明明交代,他是因赌博输了几万元钱无力偿还,才去盗卖名酒的。而他买假酒的信息,是有次休假去上海游玩时,在上海街头的小广告上得来的。
经鉴定,茅台酒每瓶价格为人民币1850元、五粮液酒每瓶价格为1000元,被窃茅台酒共计33瓶,五粮液23瓶,总计价值84050元。郑明明归案后,其父亲已归还酒店现金8万余元。
9月13日,温岭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郑明明有期徒刑2年。另一位同案犯任建军也以同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
法院认为,郑明明、任建军与郭雨辰结伙,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财物,均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系共同犯罪,温岭市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郭雨辰的行为还同时犯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对其两罪并罚,法院遂依各自的情节,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对郭雨辰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