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社区(村)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中枢街道“四个注重”强化居务监督工作。
注重在居(村)务决策中发挥监督作用。对居(村)务决策实行全程监督,决策前,参与意见征求,通过民主听证、走访座谈等途径,广泛听取社情民意。决策中,列席涉及居民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居务会议,了解掌握居务决策的程序和过程,对违反决策程序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决策后,监督执行过程,并通过适当形式公布监督结果,解答居民询问,督促改正违规行为。
注重在居(村)务财务公开中发挥监督作用。监督村级财务公开的全过程,认真审查相关事项是否及时公开,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对不合理要求或存有异议的,及时向社区“两委”会提出,要求社区“两委”会予以解释或纠正。认真处理居民对公开事项的意见或建议,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并及时公开处理结果。
注重在社区(村)工程建设中发挥监督作用。严格监管社区工程建设,主要监督内容包括工程立项决策是否科学民主,招投标是否规范,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有无随意变更工程设计,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规定,资料是否健全等。对社区(村)班子成员及其亲属承包和干预、插手社区(村)工程项目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及时向社区“两委”会提出,并视情向上级反映,协助进行调查处理。
注重在社区(村)干部问责中发挥监督作用。做好对社区(村)干部的监管和问责工作,督促社区干部认真履职,发现社区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调查核实。在被问责干部整改期间,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自开展工作以来,各社区(村)监督委员会开展群众走访活动400余次,了解社情民意80余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