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进口酒类专业市场发展的扶持意见》,自意见实施起五年内,通过海沧保税港区一线年进口额达到100万美元 (含)-1000万美元(不含)的酒类经营企业,奖励5万元人民币;一线年进口额每增加50万美元增加奖励2.5万元人民币,*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一线年进口额以海关核定数据为准)。
此外自意见实施起五年内,通过海沧保税港区一线年进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酒类经营企业,奖励80万元人民币;一线年进口额每增加500万美元增加奖励40万元人民币,*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另外,自意见实施起二年内,对海沧区进口酒类专业市场开发商,若其市场内的所有酒类经营企业第一年销售额总和达到10亿元人民币(含),给予经营奖励100万元人民币;第二年销售额总和达到20亿元人民币,给予经营奖励200万元人民币。
同样,自意见实施起二年内,对入驻海沧区进口酒类专业市场且经营时间满一年的进口酒类经营企业,第一年入驻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人民币奖励,第二年入驻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人民币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