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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中国酒业协会白酒四级品酒师月度(4月)评价考核计划的通知
编辑:平平  发布:2023/4/1 17:25:20  来源:中国酒业协会CADA  作者:佚名

  各酒类行业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

  技能人才是行业发展的坚强后盾,是推动行业的重要力量,国家积极鼓励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国酒业协会为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顺应行业发展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全面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好国家级技术团队人才储备工作。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指导下,中国酒业协会研究决定在行业内开展白酒品酒师行业自主评价考核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从事白酒品评相关工作,经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 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评价考核单位

  中国酒业协会

  四、证书发放

  考核合格人员可申领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职业能力评价中心与中国酒业协会联合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

  五、评价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理论+实操考核。

  六、考前培训

  北京中酒荟萃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酒业协会委托开展考前培训工作,培训具体安排联系申报班次负责人确认。

  七、评价考核时间计划

  详见附件

  附件:4月评价考核时间计划表

  《关于开展白酒四级品酒师培训的通知(北京)》.pdf

  《关于开展白酒四级品酒师培训的通知(仁怀)》.pdf

  《关于开展白酒四级品酒师培训的通知(江苏)》.pdf

  中国酒业协会培训部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4月评价考核时间计划表

  序号

  评价考核地点

  评价考核时间

  联系人

  1

  北京

  4.25

  彭老师 177 1050 5643

  2

  仁怀

  4.15

  3

  江苏

  4.23

  吕老师 186 1000 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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