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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剑南春等5家酒企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提异议
编辑:李寅  发布:2012/9/27 9:26:13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针对茅台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获初审一事,继汾酒和杜康等酒企公开表示异议之后,近日包括五粮液 、剑南春、水井坊 、郎酒、沱牌在内的5家四川名酒企业联合向国家商标局递交异议报告,请求依法撤销对该商标的初审公告,并驳回其注册申请。

  这是四川5家名酒企业首次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的正面和公开表态。

  据了解,这5家名酒企业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的主要理由包括:一是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商标不符合法律规定。国酒一词用在白酒商品上意指代表象征国家的酒,属于对白酒质量和特点的描述,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属于缺乏显著特征的情形。二是国酒茅台商标如注册成功,将导致白酒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国酒一词含有中国*好的酒、国家级酒等评价性语义,批准国酒作为某一企业注册商标,消费者可能将国酒与茅台形成唯一关联,将对白酒行业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三是若国酒茅台成功注册,可能带来白酒行业资源的重新分配,使其他企业遭受不公正市场待遇,并将诱发酒业和其他行业抢注国字号商标等效仿行为,造成经济秩序混乱。

  五粮液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彭智辅表示,国酒应该是属于整个中国白酒行业的公共资源。我国白酒生产具有明显的地域特点,形成了川酒、黔酒、皖酒等不同板块,白酒按品质与香型又有浓香、清香、酱香之分,任何单一品牌都没有足够的资源来承载中国白酒的全部内涵。如果国酒公共资源被单个企业或品牌占有,难免有失公平,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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