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青稞酒”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09号文核准。青青稞酒的股票代码为002646,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即1,20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终发行数量。
3、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12月5日(t-6日)至2011年12月8日(t-3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4、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民生证券自主推荐、已向协会备案的询价对象。
5、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12月8日(t-3日)12:00前在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与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有效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价格的*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多可申报3档价格。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配售对象应按照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民生证券研究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变动*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120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须是12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200万股。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9、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缴纳申购款,将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0、当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结束后,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120万股)配号的方法,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终将摇出10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120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1,20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1,20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如果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增加,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模增加中签号个数。
11、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2、回拨安排: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网下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未足额认购部分由主承销商推荐的投资者认购。回拨数量不低于网上申购的不足部分,且为120万股(网下申购单位)的整数倍。如发生回拨的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3、有关询价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将在2011年12月15日(t+2日)刊登的《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抽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14、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200万股;网上申购不足,且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重新启动发行安排等事宜。
15、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网下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1年12月2日(t-7日)登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2、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民生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路演推介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12月5日(t-6日)至2011年12月7日(t-4日),在深圳、上海、北京三地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咨询电话:010-85120190
2、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询价对象应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操作,并对所有操作负责。
(2)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以2011年12月8日(t-3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负。
(3)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t-6日)至2011年12月8日(t-3日)9:30至15:00。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由其所属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报价,申报申购价格及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可以*多申报三档申购价格,申报价格*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一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120万股,且申报数量超过12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20万股的整数倍;同时各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之和不得超过1,200万股。
申报申购数量及申购价格时应注意: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了三档申购价格分别是p1、p2、p3,且p1>p2>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p1,则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若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q3。
(4)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12月8日(t-3日)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