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扭转啤酒瓶屡屡爆炸伤人的局面,我国于十多年前开始强制推行使用b字瓶。然而近些年以来,事故依然此起彼伏,肇事的元凶竟然多为b字瓶。近期,浙江苍南县再度发生一起相关的纠纷,b字瓶的安全隐患又一次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碎片飞溅伤及顾客
记者获悉,2012年8月23日晚,林先生带着几位韩国朋友来到龙港镇上的一家娱乐会所消费。正当众人玩得开心之时,只听到“嘣”的一声,桌旁一瓶未开启的啤酒瓶发生爆炸。刹那间玻璃碎片四处飞溅,林先生的几个朋友闪躲不及,都不同程度地受了伤。
其中来自韩国的崔女士被割伤额头,鲜血淋漓,伤势*重。林先生当即将她送往当地中医院就诊,花去医疗费133元。医生还表示,伤处可能会留下疤痕。事故发生后,林先生的朋友将现场保护了起来,并与娱乐会所的负责人进行了交涉。因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林先生遂向苍南县工商局龙港分局、龙港消保委分会进行了投诉。
龙港分局、消保委分会组织人员调查时,林先生一方提交了带有血迹的啤酒瓶玻璃碎片,及崔女士的医院诊断报告、收费明细单等。投诉方认为,此次啤酒瓶爆炸事故使崔女士受到严重惊吓,且额头有留下疤痕的可能性,要求该娱乐会所承担医疗及相关费用并予以道歉。
b字瓶安全隐患凸显 据了解,发生爆炸的是330ml的双鹿啤酒,使用的恰恰是国家推行的b字瓶。尽管娱乐会所负责人认为此次纯属意外事故,但经过多番调解,娱乐会所*终同意一次性给予赔偿1000元。
苍南县的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然而啤酒b字瓶所潜伏的隐患不得不让人担忧。近年来,全省各地消费者组织受理了大量的相关投诉,本报维权qq(541845077)亦调处过不少纠纷,啤酒瓶伤人已成为各地的一个共性的问题。
如何应对b字瓶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导报记者获悉,浙江省金华市消保委在此方面已先行一步。该委秘书长孙立新日前告诉记者,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2012年4月份开始,该委联合东阳市消保委对市场上流通的啤酒瓶进行了相关的调查,暴露的问题不容乐观。
呼吁淘汰超期酒瓶 所谓b字瓶,就是在瓶身上印有专用标记“b”,并有生产企业标记、生产年份和季度等标识的啤酒瓶。该类酒瓶的安全性高于非“b”瓶。然而,修订于1996年的国家标准 《gb4544-1996啤酒瓶》中,对于啤酒瓶的回收使用期限,却以“建议”的方式确定为两年。这也就意味着企业超过两年甚至无限期的使用,均不构成违法。有业内人士告诉导报记者,正是因为b字瓶的超期使用,导致啤酒瓶爆炸伤人事件屡屡发生。
此次金华消保委的调查,随机抽查了22批次的1924瓶啤酒。其中b字瓶1889瓶,占总量的98.18%;而b字瓶中,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 (含2年)的951瓶,仅占50.34%。根据此次调查,消保委向啤酒生产企业发出建议,在今年内淘汰使用期已超过5年的b字瓶。
b字瓶超期使用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生产厂家缘何又大量使用?针对苍南县所发生的这起事故,记者日前联系了双鹿啤酒的生产厂家,然而其公布的咨询电话几经拨打却均无人接听。对于消保委所提“年内淘汰使用期超过5年的b字瓶”的建议,各家啤酒企业能否贯彻落实?本报则将继续予以追踪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