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宾川两家经营户向未成年人 销售酒水被处罚
(记者 周惠琼 通讯员 吴华 赵敬洪)近日,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了2起向未成年人售卖酒类案件,涉案经营主体已被责令整改,并分别受到罚款15000元和5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某经营主体在未查验进店消费者真实年龄的情况下,向2名未成年人销售48瓶啤酒和苏打酒,交易金额348元。经查实,当事人在销售酒类商品时未向2名购买者核实其是否已成年,且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粘贴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标志。
另一起被处罚的某经营主体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粘贴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标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宾川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后,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和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云南法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