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知心好友相聚一堂,饮酒助兴、增进情谊、活跃氛围是常有的事。但近年来,“酒桌文化”逐渐兴起,因为饮酒产生人身损害后果,权利人起诉共同饮酒者的纠纷时有发生。有人因为喝酒致伤甚至致死后,酒桌上劝酒的,甚至只是一起喝酒的人,也被追究责任。榆林常见的“酒桌文化”有哪些?同桌饮酒如果发生伤、亡等情况同桌人要不要承担责任?我们应该如何预防喝酒中发生人员伤亡的情况?又该如何摒弃“酒桌文化”, 共创健康酒局?
今天我们栏目组特别邀请到绥德县人民法院崔家湾法庭庭长徐芸,请她为我们就相关内容进行讲解。
据不完全统计,榆林每年因为饮酒死亡的人数逐渐增长,2021年约为263人,因饮酒受伤的人数约为439人。因饮酒提起诉讼的案件为180件,酒驾、酒后闹事、酒精中毒等与饮酒相关的意外和疾病导致的死亡,以及因为饮酒而引发的其他身体健康问题,都是造成这一数据增加的原因。
另外,由于饮酒引发的经济纠纷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酒后失态,可能导致家庭内部矛盾、友谊破裂,甚至引发打斗或诉讼纠纷。这些经济纠纷涉及到赔偿、医疗费用、法律诉讼等等,给当事人造成了不小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
因此,我们需要认识到喝酒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是威胁个人健康,也是社会安全和稳定的隐患。为了遏制这一问题,在摒弃酒桌文化,共创健康酒局的目标下,我们需要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执法和厘清责任,以期减少因喝酒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和经济纠纷。
原标题:《《法在身边》:摒弃“酒桌文化” 共创健康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