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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简中的酒文化(上)
编辑:平平  发布:2023/12/12 19:34:44  来源:中国酒业协会CADA  作者:佚名

  酒文化是在生产、销售、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总称。我国是酒的故乡及酒文化的发源地,中华数千年历史也是酒的文化史。根据考古发掘成果,有学者认为大汶口文化时期就已经会酿造酒。晋代江统撰写了《酒诰》,认为首先造酒的是伏羲氏:“酒之所以兴,乃自上皇。”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则说:“酒自黄帝始。”而西汉刘向在《战国策》中认为夏代时就已会酿酒:“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于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而绝旨酒”对于酒的起源,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尤其是汉代以前的酒文化,由于史料的匮乏,我们知之甚少。值得庆幸的是,时至今日,在国内一些地方发现了大量的秦简,里面有关于酒的记载。

  一、用酒祭祀先农

  1993年6月,在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关沮乡周家台30号秦墓,出土了竹简381 枚,木牍1方,内容分为《历谱》《日书》和《病方及其它》,其中有关于用酒祭祀先农的记载,腊日在“囷下”(贮藏粮食的地方) 祭祀先农和亲耕的仪式传统,祭品有“牛胙”(牛肉) 和酒,过程是献上祭品,向先农神敬酒三杯,然后祷告,祈求五谷丰登,最后还要割掉猪的耳朵来献祭。

  里耶秦简里也有祭祀先农的记载。2002年,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里耶古城一古井中发掘出来的秦代简牍约有20多万字,里耶秦简纪年从嬴政二十五年到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22年—前208年),包括政治、法律、民族、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是继兵马俑以后秦代考古的又一惊世发现,被誉为21世纪以来中国考古史上的“最伟大发现之一”,为研究秦代历史提供了珍贵的百科全书式的历史文献和档案资料。其中出土登记号:14-650、652的内容是:“卅二年三月丁丑朔丙申, 仓是佐狗出祠(先)(农),余彻酒一斗半,斗卖于城旦冣所取钱一□(率) 之一斗半斗一钱。令史尚视平,狗手。”记载了在祭祀先农后,洞庭郡役卒名“狗”和仓啬夫二人外出售卖酒类祭品的文书。

  二、政府以酒作为奖品

  政府以酒作为奖品,鼓励农业发展的内容则出现在睡虎地秦墓竹简里。睡虎地秦简也称作云梦秦简,是指1975年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发现的竹简,每个竹简大约长23.1~27.8厘米,宽0.5~0.8厘米,内文为墨书秦篆,写于战国末至嬴政时期,内容包括秦代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医学著作以及关于吉凶时日的占书,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在其中的《厩苑律》里记载,在每年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进行耕牛评比大赛,满一年,在正月进行大考核,耕牛的成绩优秀的,赏赐给田啬夫一壶酒,十条干肉,免除饲牛者一次更役,赏赐牛长资劳三十天;但是成绩不好的,要对田啬夫进行斥责,罚饲养牛者资劳两个月。

  三、政府实行酒类专卖制度

  中国早期的酒是果酒和米酒,绝大多数是以果实粮食蒸煮,加曲发酵,然后压榨而成,所以酒与农业密不可分。国家粮食生产的丰歉是酒业兴衰的晴雨表。历代统治者往往依照粮食的丰歉情况,制定酒禁或弛禁的政策,对酒的生产进行调节,来保证国家的粮食供应。秦代就规定:“阅笔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 酉(酒),田啬夫、部佐谨禁御之, 有不从令者有罪。”(《睡虎地秦简·田律》) 要求农村百姓不准卖酒,田啬夫及部佐对此要严加禁止,违反法令的要进行治罪。从秦简看,秦代已经开始了酒类专卖。因为经过秦统一六国的长期战争后,大量人员死亡或者流离,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粮食短缺,饥荒横行,饿殍遍野,实行酒类专卖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粮荒问题。在历代政府收入中,一般盐铁专卖居首位,酒类专卖第二,所以为增加财政收入,解决财政危机,秦代实行酒类专卖政策就不难理解了。【来源:中国酒业协会c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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