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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关于开展评选表彰第二十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平平  发布:2023/12/20 9:23:44  来源:福建省酒业协会  作者:佚名

  福建省酒业协会

  闽酒协202348号

  关于转发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第二十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企业家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创优争先的企业家精神,鼓励和宣传在我省经济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由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组织的第二十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已正式启动。我会希望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家积极报名,共同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推荐办法:

  (一)评选范围。

  本省各类所有制企业、各个行业的企业家,均属评选范围。

  (二)推荐办法。

  由省直有关部门、设区市企联和主要行业协会、商会、联盟等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家亦可自我推荐。1.由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等省直有关部门推荐的企业家;2.由省工商联、团省委、省妇联推荐的企业家;3.由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女企业家协会、中外企业家联谊会等省级主要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企业家;4.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企联推荐的企业家;5.福建省e30企业与企业家联盟、省军民融合发展联盟、省新能源产业联盟、省文旅产业融合发 展联盟、省企联智能产业发展联盟、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省两化融合促进会等机构推荐的企业家;6.符合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由2名以上省企联执行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推荐,直接向省企联申报。曾于往届获得过“福建省优秀企业家”称号的,不再作为本届申报评选对象。

  二、侯选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福建省内工商部门注册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任职满3年以上,即2021年1月1日之前任现职。

  2.侯选人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在任职期间,特别是近三年,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较大安全事故,未发生失信、劳资冲突、违法犯罪事件。

  (二)突出时代性、先进性、典型性、贡献性

  1.时代性。侯选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国家使命感和民族自豪感,把个人理想融入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积极投身于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的洪流中。具有“敢为天下先,爱拼才会赢”的福建企业家精神,勇立潮头,创先争优。能够正确处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者关系。

  2.先进性。侯选人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改革开放意识强,注重企业理念、技术、市场和管理等创新;具有战略前瞻性,积极主动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积极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努力把企业打造成为强大的创新主体,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积极推进绿色转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企业产权制度健全,法人治理完善,经营机制充满市场活力,经营业绩优异。

  3.典型性。侯选人以身作则,严于修身,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口碑。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拥有优秀的企业文化,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在全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贡献性。候选人所在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就业人数对当地具有突出贡献。同时,对获评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对社会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一)初选(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向社会公布评选方案,由评委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的及自荐的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和汇总,根据评选条件,初选出第一轮候选人名单。

  (二)酝酿(2024年2月上旬)。评委会将第一轮候选人名单进行酝酿,再分别征询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第二轮候选人名单。

  (三)考核(2024年2月中旬)。评委会按照一定比例,组织对候选人及所在企业进行现场考核。

  (四)评审(2024年2月下旬)。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对第二轮候选人名单进行评议审定,确定第二十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提名名单。

  (五)公示(2024年2月底)。经评委会审定的第二十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提名名单在全省性的主要媒体进行公示。社会各界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评议意见寄送或传真至评委会办公室。

  (六)评定(2024年3月)。评委会根据公示情况进行审核研究后,确定第二十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名单。

  (七)发布(2024年3月)并表彰。

  四、组织领导

  (一)由省企联和省直有关部门、社团组织代表等组成第二十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负责第二十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的具体评选审定工作。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省企联会员部承担日常工作,负责联系、协调评选和表彰的具体工作。

  (二)在申报评选过程过中,推荐者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企业负担。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以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五、宣传表彰

  (一)本次评选活动将邀请中央驻闽主要新闻媒体和组织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及《海峡两岸企业家》月刊、“福建企联”微信公众号、“企业家手机报”等开展系列宣传。

  (二)第二十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最终评定名单将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发布。

  (三)第二十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表彰活动将于2024年3月24日举行。

  六、材料报送

  (一)填写《第二十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1),请扫描下文二维码或者关注“福建企联”及“企业家手机报”微信公众号下载附件。

  (二)个人主要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主要内容包括:候选人基本情况、经营管理能力、经营管理绩效、企业社会责任等。

  (三)企业营业执照、参评企业家身份证复印件。

  (四)填报企业2021-2023年主要经营指标(见附件2、附件3)并附所在企业2021年、2022 年、2023年年终财务决算三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有esg报告的一并附上。如2023年财务报表还未出,可先填入预估数。

  (五)经评委会第一轮评选入围后,候选人必须依照《第二十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征求意见表》要求征得所在地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见附件4),并附候选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

  (六)全国、省、市、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证书复印件;获得国家、省、市级各类奖项相关的证书复印件。

  (七)候选人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电子版。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并请于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将完整资料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

  七、评选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平英13559352999郭丽飘18558617389

  联系电话:0591-87534266 传真:0591-87567030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0号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大厦10层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附件:1.第二十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申报表

  2.第二十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所在企业主要经营指标表

  3.第二十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所在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汇总表

  4.第二十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评选征求意见表

  5.第二十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

  6.第二十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申报材料填报说明

  附件 第二十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申报表.doc

  附件3 第二十届福建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所在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汇总表.xls【来源:福建省酒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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