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酒茅台”商标注册通过初审,这在商界、法律、媒体及社会各界相关领域引发了高强度的“地震”,并且可以称得上是“余震不断”。对此,中国经济网评论员潘亮表示,把茅台称为“国酒”确实有点以偏概全,不妨把茅台叫做“国宴用酒”。
潘亮首先分析认为,“茅台已经不仅仅是一个酒的商标了,它实际上是一个品牌,我们都知道它正在进行多元化经营,比如茅台正开始做红葡萄酒,同时也生产保健酒,也就是说,茅台已经从单一的白酒品牌成为一个多元化经营的品牌,从这个意义上讲,茅台使用‘国酒’这个称号有点宽泛,因为不能说茅台品牌的红酒代表着中国的国酒。”
潘亮还进一步分析说:“另外,‘国酒’这个概念还有点歧义,我认为所谓的国酒*代表着中国的酿酒工艺,同时也是*受老百姓喜欢的酒。但是大家知道,中国的白酒分浓香型和酱香型,有些人就爱喝浓香型,比如五粮液就属于浓香型的酒,同理,有些人就爱喝酱香型的酒,所以会选择茅台,而不会选择五粮液。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只用一种酱香型的茅台酒就代表中国所有的白酒,有点以偏概全的嫌疑。”
潘亮*后分析,“我觉得茅台之所以被称为国酒,主要是因为在一些国宴场合经常被使用,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我倒是觉得我们不要把茅台称为‘国酒’,我们可以把茅台称为‘国宴用酒’,这就是一个符合事实的表述。而且这也排除了商标上的争议,同时也对这个酒的品质进行了一个标注。我还要强调一点,国宴用酒可能不仅仅只有茅台,也可能有五粮液。综上所述,我觉得‘国宴用酒’这样一种表述不仅可以让企业的产品得到认同,同时也不会产生那么大的争议,我觉得这个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式。”
以下是本条新闻的播报内容:
【播报】*后,来看榜单第五位的新闻。
“国酒茅台”商标注册通过初审,这在商界、法律、媒体及社会各界相关领域引发了高强度的“地震”,并且可以称得上是“余震不断”。
媒体报道说,日前,先是五粮液等多家酒类企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申请,请求撤销通过初审的结果,并驳回这一商标注册的所有申请项目。随后,在第二届中国国际酒类博览会上,白酒巨头五粮液又对此事发表意见,坚决反对茅台申请国酒商标。五粮液集团董事长唐桥给出的理由是,60%到70%的老百姓能喝的起、能接受的才能叫做国酒,不能自己说是国酒就是国酒。
而资深白酒营销专家铁犁也表示,企业以“国”字号自我宣传,本来就有夸大之嫌。特别是如果由政府机构授予某产品“国酒”称号,那么这对其他企业来说,显然更不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