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8日,千阳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共同饮酒后发生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原、被告系同村村民且是好友。2023年9月的一天晚上,原、被告与案外人张某等人相约一同前往街道聚餐。席间几人推杯换盏,一直喝到深夜。在酒精麻醉之下,原告同案外人张某发生口角继而扭打在一起,被告见状急忙上前劝架。在劝架过程中,原、被告又撕扯在一块,被告随后打电话叫来儿子张小某,张小某到场后一拳打在原告的脸庞,致原告牙齿脱落。原告随后住院治疗并自己支付了相关医疗费,出院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原告遂将被告父子起诉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自己的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和原、被告双方联系,了解事由,经过背靠背对双方调解,从法律规定、村规民约、双方关系等方面,进行了析法明理。调解当天,法官就近年来本地区饮酒后发生赔偿的同类案例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及赔偿责任做了详细的解读,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打开了双方的心结,二被告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积极赔偿原告,最终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责任比例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法官寄语
朋友之间聚餐饮酒系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美酒虽好,切莫贪杯。避免过量饮酒造成不良后果。共同饮酒者之间具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共同饮酒人除需规避自己的行为外,还应对同饮者尽到必要的劝阻、注意义务,以免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原标题:《美酒好喝·责任难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