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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法课堂丨拒绝酒驾醉驾,切勿以身试法
编辑:蕾蕾  发布:2024/4/29 11:50:11  来源:澎湃在线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酒驾危害的认识,合浦法院“浦”法课堂特推出一期关于“酒驾”的法律知识,提醒广大群众“安全驾驶、远离酒驾”。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是行车的安全底线

  但仍有部分驾驶员抱有侥幸心理

  以身试法酒驾醉驾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悔之晚矣!

  请看合浦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例

  01

  什么是酒驾?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中规定,饮酒驾车(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02

  什么是醉驾?

  醉酒驾车(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03

  酒驾、醉驾的危害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线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触觉:饮酒后,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及有关司法解释

  01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①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③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④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02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

  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意见》

  第十条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从重处理: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四)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

  (五)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六)驾驶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且载有乘客的;

  (七)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且载有师生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

  (九)驾驶重型载货汽车的;

  (十)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的;

  (十一)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十二)实施威胁、打击报复、引诱、贿买证人、鉴定人等人员或者毁灭、伪造证据等妨害司法行为的;

  (十三)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十四)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十五)其他需要从重处理的情形。

  第十四条 对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醉驾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一)造成交通事故致他人轻微伤或者轻伤,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未赔偿损失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四)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五)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80毫克/100毫升的;

  (六)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七)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实施妨害司法行为的;

  (八)五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九)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十)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十六条 醉驾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袭警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法官提醒

  喝酒的理由千千万

  但是任何理由

  都不能成为酒后驾车的借口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拒绝酒驾醉驾!

  原标题:《“浦”法课堂丨拒绝酒驾醉驾,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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