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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名“特供”现身农村成时髦 假茅台上演“画皮”戏码
编辑:杨娟  发布:2012/10/26 9:27:47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浙江在线04月19日讯

  (通讯员 李昌恩 孙迪宇)喝茅台,不少人觉得有面子;如果再加上“特供酒”字样,便成了一般百姓喝不上的“特权酒”。抓住了一部分人虚荣心理的“特供茅台酒”也成全了骗子。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信息,临海工商局东部分局执法人员在该市桃渚镇一超市酒类专柜,发现标有“国家机关后勤采购特供酒”等字样的茅台酒出售。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店主出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经营书时,店主先说有,却始终拿不出来。执法人员现场查扣此类茅台酒12瓶。

  随即,该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城效结合部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又在该市杜桥镇一酒类专卖店扣留假冒“五星茅台酒”(500ml)24瓶、飞天“茅台酒”(500mi)26瓶、30年陈珍藏版“茅台酒”2瓶、15年陈“茅台酒”2瓶、总案值78000余元。

  调查中,该分局向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了解相关情况,该公司打假人员表示,这些假酒上大都印着“六十周年建国酒”、“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局专用酒”、“国家机关后勤采购特供酒”等字样,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从来都没有生产过这类酒。

  随着农村收入的提高,标有“国家机关后勤采购特供酒”等字样的“茅台酒”价格便宜,又打着名酒的“幌子”,已成为当地农村“红白”喜事的一种“时髦”酒。

  为此,工商部门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购买茅台酒等高档酒类产品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尽量到大商场、大超市选购,选择可靠的供货商;

  二、购买时应先看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并要求经营者出具与其营业执照相符的正式发票,并在发票上记录下所购酒类的批号或编号,便于日后维权;

  三、对于销售“特供”等假冒或仿冒白酒的情况,应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

  作者:李昌恩 孙迪宇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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