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冒用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假酒并在包装或者广告宣传上标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2024年4月起,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为期1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网络、广告、商标等全链条治理工作。
据了解,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食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和餐厅酒楼等消费量大场所重点检查销售的酒类有无在包装或者广告宣传上标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网络交易平台(如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直播间等全面开展“特供酒”专项监测,共开展线下排查892家次,线上监测130家次。迅速逐一核查处置省市场监管局通报的“特供酒”线索2宗,形成清单,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
什么是“特供酒”?在酒类商品的标签、说明书、包装、广告、宣传物品上印刷或宣称“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称、代码等类似内容,如“xx牌内供酒”“xx 机关专用酒”“xx 军区”等字眼,还可能使用与“特供”“专供”“内供”意思相同或相近的字词及其拼音、英文、谐音等形式内容。“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都属于违法商品,此类产品往往是将小酒厂、小作坊生产,成本低廉的白酒,经过包装,进行虚假宣传而成,市场上流通的“特供酒”均为假酒。
对此,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发出消费提醒,消费者在酒品消费中应杜绝跟风、虚荣的消费意识,保持冷静客观的消费心态,从观念上拒绝“特供酒”,不给不法分子留空子。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应向商家索取票据,一旦发现非法宣传、销售“特供酒”,要坚决抵制并及时拨打12345市长热线,提供线索,主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知多d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9月印发了《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从6个方面严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特供酒”制售违法行为。
(图片来源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朝露 通讯员:张宇筱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彭文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