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资讯 - 饮酒养生
醉驾后追尾,赔偿兼负刑责
编辑:蕾蕾  发布:2024/12/9 13:33:59  来源:澎湃在线  作者:佚名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应该是广大驾驶员烂熟于心的规矩,但仍有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总想着可以逃避检查,酒后开车行驶在主路段甚至是高速路段,结果给自己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

  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醉驾引发追尾的案件。2024年3月8日12时30分许,被告人李某与同事聚餐期间饮酒。下午18时许,被告人李某驾驶该车辆沿某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某丁字路口时,撞上前方正在等红灯的出租车,出租车又追碰到前车,致出租车乘客受轻微伤,三车受损,造成三车追尾的交通事故。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李某有醉酒嫌疑,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36mg/100ml。后经鉴定,从李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89.62mg/100ml。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后李某与事故车辆车主、出租车乘客达成赔偿协议,涉事故人员均对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从重处理,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故可从宽处罚。最终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

  ··

  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一种漠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危险行为,醉酒驾驶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自醉驾入刑以来,社会公众虽然对危险驾驶行为有了普遍的认知,但是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不仅危害个人生命安全,也对他人和社会造成极大的风险,希望广大驾驶员以本案为例,杜绝一切侥幸心理,守牢交通安全底线,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供稿:薛志瑛

  原标题:《醉驾后追尾,赔偿兼负刑责》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于网络,为传递信息之用,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未做更多核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或因多重转载等因素对其来源及作者标注有误的,其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因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本站(邮箱:415780517@qq.com,电话:025-84501668)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删除处理,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此声明。特别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酒虽好喝,少饮多益!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利国!利民!利家!利己!
优秀酒企推荐
饮酒养生
最新头条新闻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