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自带酒水”、收取“消毒餐具费”、收取“开瓶服务费”等项目,一直是餐饮行业中的“霸王条款”。为此,四川巴中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从11月份开始打击“霸王条款”治理行动,专门制定“三禁止”规定:禁止收取一次性餐具费;禁止强行收取开瓶费,要求餐饮业主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的行为。餐饮业主必须在吧台醒目位置上悬挂“工商消费提示牌”。
提示牌明确规定:“强行收取消毒餐具费、开瓶服务费、禁止自带酒水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以及依然行使“潜规则”的经营业主,将对其进行行政约谈,责令现场整改和限时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