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吃一堑 长一智"
多数"酒司机"一次酒驾被查后
都会幡然醒悟
认清酒驾的风险隐患
拒绝酒驾
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
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铤而走险
侥幸之后 必将严惩
2025年2月15日22时49分许,银川交警在上海东路与进宁北街路口向西路段开展检查工作时,发现一辆宁a号小型普通客车沿上海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进宁北街路口向西100米处路段时,转向路边台阶,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检查,对驾驶人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该男子曾在2020年3月2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银川交警处罚过,此次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某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决定对李某某处七日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一旦因酒驾被查处
违法行为将被终生记录
驾车不是儿戏
酒后莫当司机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银川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
不管饮酒驾驶还是醉酒驾驶
一旦被查处
记录将伴随驾驶人终生
经学习恢复驾驶资格后
无论何时何地、间隔多久
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二次酒驾”
滴酒不沾 人车平安
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
更不要一而再触碰法律的底线!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拒绝酒醉驾 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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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屡教不改 二次饮酒被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