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永州讯(新田融媒记者 何珣 通讯员 肖米金)“我没有吸取教训,抱着侥幸的心理再次犯错……”近日,新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夜查行动,查获一起无证再次饮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后悔不已。
20:30分,执勤民辅警在新华南路设卡夜查时,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卡点前,突然停滞不前,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检查,靠近驾驶员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疑似酒驾,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对驾驶员李某某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李某某曾在2019年9月14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此次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李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此外两轮摩托车逾期未年检。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李某某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车辆逾期未年检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27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相关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和严厉的批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