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世界酱香白酒核心产区(贵州·仁怀)的品牌公信力,净化酒类市场广告营销环境,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月26日发布《关于规范酒类广告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明确20条广告发布禁令,剑指“特供酒”“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消费者权益筑牢防线。
严打“特权酒”营销,杜绝虚假宣传
近年来,部分商家利用“特供”“内供”“专供”等噱头炒作白酒稀缺性,甚至伪造国家机关、军队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对此,《告诫书》明确要求,广告主、经营者及发布者不得设计、制作、发布任何形式的“特供酒”“内供酒”广告,严禁使用国家机关、国家领导人名义或形象进行商业推广。同时,禁止以“国家级”“最佳”“极品”等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功效,或宣称白酒具有治疗、保健等非饮用功能,防止误导消费者。
强化线上线下全渠道监管
针对重要节日期间广告投放密集的特点,仁怀市将重点监控线上线下双渠道。线上严禁通过短视频、图文海报、软文广告等形式,以“节日专享”“限量发售”为名进行诱导性营销;线下则严查实体店铺、展会等场景的违规宣传物料。此外,直播带货中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促销,或利用“专家背书”“消费者好评”等话术编造销售数据。
划定20条“红线”,压实主体责任
《告诫书》细化20条具体规范,包括:禁止使用未经核实的评比奖项作为广告素材;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酒类广告中不得出现饮酒动作或暗示“饮酒有社交优越性”等内容。尤其强调,广告发布者需严格审核酒类广告真实性,对代言人资质、广告用语合法性承担连带责任。
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违规者顶格处罚
仁怀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联合公安、网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大数据监测、群众举报等方式追踪违法线索。对顶风作案的企业,将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从严处罚,最高可处百万罚款并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局已向全市酒企、广告公司及媒体平台送达《告诫书》,并开通24小时投诉热线。此次新规的出台,不仅为酱香白酒产业健康发展扫清障碍,也为全国酒类广告治理提供了“仁怀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