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周村区大队在早高峰恒星路长行农贸市场路段展开酒醉驾专项整治时,查获一起典型的隔夜酒驾违法行为。更令人意外的是,被查驾驶人还是二次酒驾。
7月11日早高峰,周村区大队北郊中队民警在执勤中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小型客车行驶轨迹略显不稳,临近检查点时车速异常,似有躲避意图。民警示意该车停车检查,当车窗摇下,一股淡淡酒气随之飘出。
面对询问,驾驶人唐某神色慌张、言辞躲闪。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在后续调查中发现,唐某并非首次酒驾被查。他曾在2024年7月7日因酒后驾驶被查处过。唐某自称前晚与亲友聚餐饮酒,以为“睡一觉就没事了”,万万没料到隔夜酒威力不减,早上起来开车还是酒驾。
依据相关规定,驾驶人唐某因二次酒驾的严重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交警部门郑重提醒: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因人而异,隔夜休息绝不等于体内酒精清零。每一次酒驾都是对生命的漠视,切莫心存侥幸。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务必严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铁律,共同守护道路安全。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贾亮 通讯员 毕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