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每一位驾驶员都应恪守的铁律。一旦酒后驾车并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近日,检察机关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基本案情:某日,小冬与工友聚餐,期间饮用白酒。饭后,小冬驾驶车辆载工友返回住处。当行驶到某岔路口时,因占道行驶,与对向驶来车辆发生擦挂,造成双方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小冬未停车保护现场,也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直接驾车驶离事故现场。对方车辆驾驶员报警后,民警在小冬住处发现小冬有饮酒后驾驶的嫌疑。经鉴定,小冬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醉酒驾驶标准,属醉酒驾驶。公安机关依法吊销小冬的驾驶证,小冬承担被撞车辆的全部修理费用。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小冬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以小冬构成危险驾驶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处追究小冬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部分公众对于酒后驾驶往往具有侥幸心理,直至事故发生后才追悔莫及。行车安全无小事,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我们应当时刻牢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尊重生命、杜绝酒驾,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以身试法!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