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备受关注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后,现已进入最后的法制审查程序,预计将于近期正式发布出台。这标志着我国直播电商领域将迎来首部全面、系统的专项部门规章,为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石。
该《办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起草,旨在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直播电商迅猛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虚假宣传、售后维权难、数据造假以及税收合规等突出问题。今年6月至7月,《办法(征求意见稿)》已通过国务院法制办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吸纳了消费者、平台企业、行业协会及专家学者的建议,最终版本在综合各方意见后趋于完善。
据悉,《办法》的核心内容在于清晰界定了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责任。它明确要求直播电商平台承担起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主播)及其服务机构(如mcn机构)的主体管理责任,需建立健全入驻审核、日常巡查、违规处置及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机制。同时,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被要求履行如实描述商品、规范广告宣传、明确售后服务等义务,不得进行虚假交易、篡改关注度与浏览量等数据造假行为。
在监管机制方面,《办法》强化了技术手段与信用监管的应用,明确将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执法联动等多部门协同治理体系,以实现对违法行为的快速响应与全链条打击。监管部门将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警示、暂停直播、限制账号功能、列入失信名单直至清退等处置措施,显著提升监管威慑力与执法效能。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办法》的出台将极大推动直播电商从“野蛮生长”迈向“精耕细作”,通过构建起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责任体系,形成有效的监管闭环,不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为合规经营的从业者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最终促进整个行业的长期繁荣与规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