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和几个朋友在松门镇某娱乐会所买了一箱青岛啤酒,喝到第三瓶时,陈先生突然发现嘴里有异物,赶紧吐出一看,竟是一块大拇指大小的透明玻璃渣,所幸并不锋利,没有划伤嘴巴。
陈先生当即向该娱乐会所提出索赔要求。会所的负责人表示,啤酒是从厂家直接购入的,并不知晓碎玻璃怎么会跑到啤酒瓶内。负责人对陈先生赔礼道歉,并免去了陈先生当天晚上的1000多元消费金额。
陈先生对碎玻璃的事情始终耿耿于怀,投诉到了温岭市消保委松门分会。
消保委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联系了青岛啤酒浙江代理商。经厂方技术人员鉴定,碎玻璃是压瓶盖时,瓶口处受力不均,被压碎后产生的碎块。厂方声称类似的情况他们以前也遇到过。
厂方表示,流水线上出现的这类啤酒通常在包装前就会被挑拣出来,这次是他们把关不严的结果。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终达成一致,厂方赔偿陈先生青岛啤酒3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