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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驾,零容忍!菏泽交警持续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
编辑:蕾蕾  发布:2025/10/21 13:11:14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佚名

  “就那么一点距离,叫什么代驾”

  “周末,交警也休息了吧”

  “深夜了,交警不会上路查车了”

  “我酒量好,喝这么点开车没事了”

  以上想法你是否有过?

  如果有

  请立即收回!!!

  为全力做好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近日

  菏泽交警不断加大执法力度

  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全面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白天查

  为进一步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最大限度的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日,牡丹区交警大队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酒驾查处统一行动,切实形成对酒驾醉驾,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行动中,执勤人员在重点路口、重点路段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排查,严格落实“逢车必查、逢疑必查、逢违必究”的原则,提高行动实效性,对查获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场取证、迅速录入、严肃处理,让酒驾醉驾成为驾驶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夜晚查

  近日,巨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酒醉驾查处统一行动,严厉打击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形成酒醉驾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执勤交警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深入分析酒醉驾违法行为规律特点,科学调配警力。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及事故易发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同时,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坚持逢车必查、逢疑必检,对酒醉驾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

  10月18-19日,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夜间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集中查处行动。

  此次行动聚焦安全风险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飙车炸街”、无牌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以高压态势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为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保障辖区群众出行安全,10月19日晚,成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以高压态势守护道路平安。

  东明公安将近日

  查获的酒醉驾人员进行曝光

  为什么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

  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1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2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4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

  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1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2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小心“隔夜醉”

  有些人误以为中午过量饮酒后等到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早上开车一定没事,实际上,这种想法并不科学。因血液中可能仍然含有大量酒精,此时开车也许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蜀黍提醒,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不同,酒后最好24小时内不开车,谨防“隔夜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蜀黍提示

  拒绝酒驾,方能“久驾”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广大司机切勿心存侥幸

  绷紧酒后禁驾这根弦

  切莫因一时贪杯悔恨终生!

  原标题:《酒醉驾,零容忍!菏泽交警持续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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