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略阳县公安局白水江派出所聚焦辖区交通安全隐患,在常态化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驾驶人因屡教不改被依法从重处罚,有力震慑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汉中头条#
三次酒驾
3月15日,白水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路段开展例行检查时,一男子驾驶摩托车神色慌张、试图避让,民警随即拦停车辆,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达到酒驾标准。
通过核查发现,该驾驶人刘某此前曾两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刘某不仅未吸取违法教训,反而心存侥幸,严重无视交通法规,漠视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其三次酒驾的从重处罚情形,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13天,罚款2500元的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酒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多次酒驾属于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形,将被从重惩处。广大驾驶人务必以案为鉴,彻底摒弃侥幸心理,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酒驾、醉驾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
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
酒驾醉驾标准
饮酒驾驶
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
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醉驾成本高
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
醉酒驾驶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3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