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百威(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威”)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金星啤酒集团旗下多家公司及个体经营者,指控其涉嫌侵犯百威注册商标专用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悉,该案被告包括金星啤酒集团漯河啤酒有限公司、河南金星控股有限公司、河南金星啤酒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滨海县东坎街道半醉酒馆以及个人被告尹某。
据起诉书内容显示,百威认为上述被告未经授权,擅自生产、销售与百威旗下知名啤酒品牌高度相似的产品,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严重损害了百威的品牌声誉和市场份额。百威方面指出,部分被控侵权产品在包装设计、商标标识、产品名称等方面刻意模仿百威旗下核心品牌,意图攀附百威长期积累的商业信誉。
百威在诉请中明确提出,要求法院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一切生产、销售及推广相关侵权产品的行为,并立即停止所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百威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此外,百威还特别要求被告在《中国消费者报》上刊登声明,公开承认侵权行为,以消除对百威品牌造成的不良影响。
此次诉讼涉及的被告中,滨海县东坎街道半醉酒馆及尹某作为终端销售或推广环节的关键节点,亦被百威纳入追责范围,显示出百威在打击侵权链条上的全面态度。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百威此举旨在维护其在华高端啤酒市场的品牌独占性,防止“搭便车”行为进一步侵蚀市场秩序。
截至目前,金星啤酒集团方面尚未就此次诉讼作出公开回应。案件正在法院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