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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三十八万元的啤酒
编辑:平平  发布:2012/12/14 9:36:40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办案人:王大海

  职务:本报记者、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一瓶啤酒价值38万元,你信吗?你会买吗?不管你信不信,反正在我参与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李某就“买”下了这样的一瓶啤酒,而且是一瓶普普通通的啤酒。

  今年的圣诞节又要到了,而站在我眼前的被告人李某的心里一定不好受,在去年的圣诞节那天,他做了一件让自己感到非常后悔的事。2011年时的李某才19岁,因为家里不缺钱,所以李某并不着急找工作,整天无所事事,网吧成了他常去的地方。2011年12月25日,因为是圣诞节,晚上李某和朋友喝了点酒,酒局后没什么事的他又来到他常去的一家网吧。他喝酒还没尽兴,所以到网吧的时候还拎着一瓶啤酒。网吧老板看他晃晃悠悠地进来,忙打招呼,李某坐在沙发上招呼老板陪他喝酒。李某的声音很大,正在上网的张某看了李某一眼,这一眼李某并没有当回事。不大一会,李某上厕所,由于网吧过道狭窄,身体较胖的李某经过张某坐的位置时,碰了张某的椅子,张某嘟囔一下,又看了李某一眼。李某没有听清张某说什么,但是心里认为张某一定骂了自己,李某从厕所回到沙发上,心里就开始生气,心想那小子看我两眼还骂我!越想李某越来气,抓起一个矿泉水瓶子就向张某扔了过去,瓶子砸在了张某的脚边。张某站起身看是谁扔的瓶子,李某就冲张某喊,让张某过去陪他喝酒。看着李某的凶样,张某害怕地来到李某身边,刚喝两口酒,李某就抡起啤酒瓶子狠狠砸在张某的脸上,砸得张某满脸是血。李某怒气未消,让张某跪下求饶。网吧老板一看出事了,赶紧相劝,张某捂着脸走了。

  这一瓶子砸得可不轻,张某虽然经过救治,可是左眼几乎看不清东西了,经司法鉴定,张某的眼伤属重伤。张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李某伤人后并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不久他听说自己把人打成重伤,并且对方已经报案,这才害怕,在父亲的劝说下,李某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张某的损失。李某先后给付张某医疗费和其他费用总计38万元,又向张某赔礼道歉,取得了张某的谅解,张某表示不再追究李某的责任了。

  由于李某积极赔偿张某的损失,取得张某的谅解,同时李某又是初犯,法院*终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李某当庭表示服判。

  宣判后,我和法官对李某进行了法律教育。我对李某说:“你这瓶酒也太贵了吧,一瓶子砸出去38万元。”李某尴尬地低下了头,李某的父亲说:“可不咋的,谁能想到这一瓶酒惹这么大的祸。”接着我给李某讲喝酒的危害,劝他今后一定要少喝酒,并让李某做买卖的父亲给李某安排一些活干,别让李某游手好闲。李某当庭表示今后再也不多喝酒了,一定帮父亲干干活,不让父亲白养活自己,今后再也不做违法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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