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行业的放心消费管理,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酒类商品流通,三亚市酒类流通协会向全市承诺诚信经营,并和市商务局综合执法支队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
根据承诺书,酒类经营者必须建立完整的酒类购销台账,保留三年。
采购酒类商品时向供货方索取加盖供货方公章的《酒类流通附送单》(简称附送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单随货走,单货相符;采购国产酒类商品时向供货方索取省级质监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商);采购进口酒类商品时向供货方索取加盖供货方公章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
批发酒类商品时,向购房方提供《附送单》;批发国产酒类商品时向购货方提供省级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商);批发进口酒类商品时,向购货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
与此同时,商务部门还明确要求商家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侵权和走私酒类商品,一经查实,酒类经营者必须放弃酒类商品经营资格,交回《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统计,去年一年市商务局综合执法支队共执法检查66家,先后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4份,一年来合计没收违法酒类商品2180瓶,罚款29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