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被国家发改委重罚。有消息称,处罚金额高达4.49亿元,是上年度两家酒企销售额的1%。
两家酒企的罚款金额分别是茅台2.47亿,五粮液2.02亿。但截至昨晚7点,两家酒企被罚的消息并未公布在国家发改委网站上。对于上述消息,国家发改委新闻中心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消息从何种渠道流出,正在与相关部门沟通。
此前,茅台和五粮液分别发布声明,承认了过去违反《反垄断法》的事实。
1月15日,贵州茅台声明称,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和贵州省物价局的检查情况,公司决定取消以前违反《反垄断法》有关的营销政策,并在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和贵州省物价局的指导下,严格依据《反垄断法》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1月17日,五粮液发布声明称,将严格依据《反垄断法》进行彻底整改,认真查找和纠正凡与《反垄断法》相悖的有关文件和约定、协议等,在行业内带头遵守《反垄断法》。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袁钢在今年1月茅台发布声明后接受采访时曾表示,茅台公司“不可降价”的做法背离了市场原则,反垄断部门对其调查非常必要。他说:“茅台或者高档白酒已经完全偏离了市场价格,有时候变成了请客、送礼的工具了。以前茅台(价格)的上涨带动了其他酒类或者高档酒类的一起上涨,这种上涨是虚的或者假的,没有根基的。”
此外,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已注意到相关媒体报道,已向贵州茅台询问相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