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一男子酒后回家时,拦截、追逐一14岁女孩。女孩躲到父亲身后时,该男子仍不依不饶,继续上前撕扯女孩衣服,被女孩父亲和路边群众强行控制。后民警将醉酒男子带至派出所。男子酒醒后声称“失忆了”,对此前发生的事情“完全没印象”。昨日,该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南阳市公安局枣林派出所依法治安拘留15日。
2月25日20时许,枣林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在长江路永康医院附近,一个女孩边哭边跑,后面有一醉酒男子当街追逐。接警后,值班民警火速赶往事发地。民警到达现场时,醉酒男子已被附近群众合力控制,众人纷纷指责男子醉酒后的不良行为。民警当即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待醒酒后作进一步调查。
女孩小曼(化名,在校中学生)难掩心中的恐慌,哭泣着告诉民警,当晚她步行回家,行至伏牛路电台附近时,路边人行道上突然蹿出一名陌生男子,并一把拽住她的手。见对方满身酒气,她当即甩开对方的手,朝家跑去。她在前面跑,男子在后面追赶,还叫喊着:“你跑到哪儿,我就撵到哪儿。”被男子追了近500米时,她遇到正在路边散步的父亲,连忙躲在父亲身后。“这时,那个男的还要上前撕扯我的衣服,我父亲和路边群众见状将男子强行控制了。”
被带回派出所约4个小时后,该男子酒醒,称自己姓牛,今年32岁,唐河县人,当晚与朋友聚会时喝了大量白酒后又喝了多瓶啤酒。“具体喝了多少酒我也不记得,只记得喝醉后我要自己回家,本来我在民主街居住,不知道怎么就走到了伏牛路。”牛某说,他对自己酒后当街追逐女孩的行为“完全没印象”,“可能失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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抡刀砍工友只因算旧账
本报新乡讯(记者赵国宇通讯员李九宾刘泽方)刘某喝酒聊天时借着酒劲翻出旧账问个究竟,遭到拒绝,后一怒之下抡起菜刀将熟睡的工友砍伤。2013年2月25日,新乡市牧野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6年,赔偿被害人李某各种经济损失共计4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本是一个老实巴交的进城务工人员,和同乡一起在新乡某小区工地干活挣钱。2012年1月10日20时许,工友们下班后聚在一起喝酒聊天。借着酒劲,被告人刘某想起了先前被害人李某无故殴打自己的事情,便想问个究竟。因为李某拒不认账,两人发生争执,愈吵愈凶,在工友们的劝说下,两人停止了争吵。当日23时许,被告人刘某躺在床上思来想去睡不着,总觉得自己吃了亏,没有为自己讨回公道。越想越感觉窝囊的刘某,一怒之下拿起两把菜刀向熟睡的李某砍去。新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认为,被害人李某所受损伤属重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刘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因此,新乡市牧野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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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寻刺激结伴去抢劫
本报平顶山讯(记者陈亚洲通讯员董亚东)3名男子酒后感觉无聊,持械抢劫路人。2月25日,记者从平顶山市公安局了解到,3名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平顶山警方刑事拘留。
据办案民警介绍,2月18日17时许,平顶山市公安局五一路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平顶山市诚朴路中段抢劫。接警后,五一路派出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询问得知,受害人小王骑自行车回家,当行至诚朴路中段时,被3名手持铁棍的男子拦下。3名男子威胁并殴打小王后,抢走小王身上所带的50元现金。闻讯赶到的小王家人报警时,3名男子一哄而散,王某的家人只抓住了3名男子中的邢某。
民警遂将邢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讯问,邢某供述,他与朋友柴某、朱某下午喝完酒后觉得无聊,为寻求刺激,便每人找了一根铁棍到街上伺机抢劫。17时许,他们在路上遇到小王,便将其拦下,先威胁殴打,后抢走了小王身上的50元现金。根据邢某的供述,民警很快将柴某和朱某二人抓获。经讯问,柴某与朱某均对当日下午抢劫小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邢某、柴某、朱某等3人已被平顶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作者:王海锋刘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