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家具新门,不到一个月就开裂;买酒备年货,过年喝酒时却发现是空瓶子;消费者3000元的节能补贴,汽车商家拒绝退还消费者……在平常的消费活动中,你是否遇到了类似的遭遇,从即日起《遂宁晚刊》消费维权通道开通,你可以通过电话、电邮等,向我们讲述您遇到的不公平消费。
案例
买酒过年喝瓶中却无酒
2012年10月,吴某在重庆某副食品经营店买了重庆某品牌酒一件,“平时哪个拿出来喝嘛,都是准备过年与亲人朋友一起喝。平时不喝酒就没有单瓶单瓶的取出来看。那天拿出来喝的时候,才发现其中有一瓶酒是空的……家里老人说这是不吉利的事。”吴先生说,本想买酒过年喝,图个喜庆,没想到却中了“空瓶计”,他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悲催而又让人哭笑不得的事。
“这酒不会是空瓶吧,怎么这么轻啊?”吴某刚开始还不相信,拿到手里掂了掂,觉得是轻了很多。随后,吴某找到销售方,但销售方表示,酒是从厂家进的,里面没有酒他也不知道,这是厂家的责任,听了对方的回复后,吴某觉得对方是在推诿,“买了酒打开却发现是个空瓶,尤其是和朋友聚会时,那得多尴尬啊,厂家既要讲究质量也要讲究诚信,你卖这个空瓶给消费者,起码要给人一个说法,不管怎么样,一定要给一个满意的答复。”吴某说,大过年的一桌子人吃饭喝酒,拿出来是一个空瓶子,不但让人觉得没面子,而且还不吉利。
焦点
到底该赔偿多少瓶酒
在整个案例中,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主要原因:赔偿数量差距较大,双方又各持己见。
消费者吴某,觉得厂家不但不讲究诚信,而且遇到问题之后,又不能及时的进行处理,“如果不是过年,空瓶子还好说点。大过年的多不吉利啊,面对一桌子人多尴尬。”吴某要求对方赔偿自己3件同样的酒,但厂家却只愿意赔偿消费者2瓶同样的酒。*终双方协商未果,不欢而散。
随后,吴某将此事投诉到射洪县消委会。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调查了解此事。通过调查得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
支招
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如果不是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所致,商家以空瓶卖酒给市民属于欺诈行为。”我市一位知名律师说,若遇到类似事件,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当地工商、消协部门投诉,并要求其调解。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如果是以空瓶卖酒给市民就是欺诈行为,但是这个欺诈行为需要相关部门去判定,市民也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消协要求调解。此事通过射洪县消委会的协调、疏导,*终达成协议,由厂方赔偿消费者同样的酒6瓶。
同时,该律师建议市民在购买成件的物品时,*好拆开外包装检查商品后再付款提货,以免出现类似的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