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问题大米流向广东餐桌事件稍稍平静,黄浦江的死猪又让人揪心。“3·15”临近,食品药品安全的话题再度升温,昨日,广州市公安局食药犯罪侦查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杜阿峰作客大粤网,畅谈治理思路。他表示,警方将像整治酒驾一样打击食药犯罪,从打击力度上予以加强,并增强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
谈工作打击行动瞄准餐桌安全
今年初,广州公安机关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同召开了案件联合查处工作研讨会,会议重点围绕如何严打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犯罪来展开。杜阿峰透露,警方与药监部门已经形成了联合办案机制,在监管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双方会第一时间进行沟通,接下来会更加侧重于餐桌安全方面,在警力配置和情报分析上更加有针对性地投向餐饮以及餐桌安全。
杜阿峰坦言,目前的执法中,还存在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如何衔接的问题。目前,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和犯罪,公安机关与相关监管部门是分开的。“我们相当于管理其中涉及到犯罪的部分,主要是打击犯罪的,没有达到一定的量就不归我们管辖。”杜阿峰说,要解决现行存在的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脱节的问题,可以参照海关对走私的管理,也可以参照打击酒驾的做法。“为什么打击酒驾效果立竿见影,因为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执法都是交警一家,无论酒驾醉驾都是交警管,不存在衔接的问题,要像整治酒驾一样去打击食药犯罪”。
提建议打击更有力立法要跟上
面对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除了加强执法衔接,如何能打得更准,打得更狠?杜阿峰说,相关立法要跟上形势变化。
他举了个例子,2006年的中山三院假药案件,当时的刑法规定要构成销售假药罪有几个条件,其中规定“具备潜在危害、足以造成人体危害的”就可构成此罪,这对于执法单位而言就难了,“什么叫做足以构成潜在危害,就没有一个清晰的数据理解,公安机关很难理解,任何一个鉴定部门都能说,我可以出一个鉴定,中山三院已经造成了一定的危害。这个事情*后通过国家来协调,出了鉴定之后,才认定为犯罪,公安机关才可以介入。如果没有,我们是没有办法介入的”。
杜阿峰说,法规也需要根据形势的变化来细化和衔接。法规的细化是逐步的过程,要有可操作性和明确的标准,而且食品药品的种类非常多,各类的标准要逐渐完善,比如说食品药品法只是写了一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方面就要有相应的完善,可目前来说有些东西还是没有的,因此刑法要完善。刑法如果没有相应的内容,就是脱节的。“不过,我们的法律在进步,尤其在药品这一块,刑法修正案有了改动,把模糊概念删掉了,现在刑法上说的假药就是药品管理法上说的假药,两者就可以联系在一起,因此在假药打击方面,我们遇到的阻力比较小,成效也是比较大的。”
教你辨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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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上产品包罗万象,而大部分市民没有专业的检验仪器,也不具备专业的鉴假技能,那该如何避免买到假货呢?广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杜阿峰向记者介绍了几种常见产品的鉴别方法。
食盐
市场上能够买到的正规食盐只有一两种,由于购买食盐时无法将它打开查看,所以只能从外包装上进行参考性的判断。食盐袋外包装袋像纸一样薄;将外包装横过来看有明显的折痕;防伪标识不在正中位置,印歪了。出现这三种情况都有可能是假食盐。
酒
酒类产品从包装盒上看是很难进行鉴别的,因为制假分子往往会回收真酒的包装盒。简单判断酒的真伪是看瓶塞。真酒的瓶塞连接处很清晰,做工相对精致。此外真酒瓶盖顶部有两个凹凸点,这个凹凸点是有闪光的,假酒瓶盖则没有闪光效果。
药品
“国家这些年对假药的打击力度是非常大的。”杜阿峰说,到正规药店购买药品就有保障,不要到小摊小贩上买。正规的进口药品,上面一定有中文标注,如果个人或商家在海外购买药品,未经批准在国内销售和牟利,是违法行为。市民朋友一定要购买经过权威部门监督认证的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