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大于天,没有安全的食品,人的健康就没有保证,也就没有幸福可言!”在拉萨市娘热路菜市场经营干货店的程名的这句话,道出了人民群众对健康和幸福的向往。
近年来,我区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通过不断的强有力的立法、执法活动,保证了食品安全监督效能和成效,为全区人民的健康保驾护航,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贴上了“护身符”。
监管机制——
建立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和督查督办制度
近年来,我区各地(市)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切实加大了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规范、技术支撑等方面的建设,建立了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和督查督办制度。
据了解,山南地区出台了《寺庙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将寺庙餐饮安全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林芝地区制定出台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了监管部门责任,规范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的行为;拉萨市出台了《拉萨市生猪产品流通管理办法(暂行)》;日喀则、林芝等地区制定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
同时,自治区工商局出台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昌都、日喀则地区工商局制定出台了《散装食品管理办法》和《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食品流通环节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监管执法——
指导与处罚并举,“指导为主,处罚为辅”的人性化执法模式
我区食品安全执法厉行柔硬结合的理念,不断创新执法模式,“以指导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模式深受群众欢迎。
拉萨市天海夜市摊贩张弛说:“人性化执法,我很感动,前一天食品安全部门来检查了,第二天我就办到了营业执照。”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非常重视人性化执法,指导餐饮单位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重点人群和重点单位加强执法监督,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对全区113所学校食堂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拉萨市将8家便民警务站定点食堂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安排专项资金400万元开展市区甜茶馆专项整治。截至2012年9月30日,出动执法人员2107次、车辆247台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监管效能——
加大重点品种、环节、区域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
食品安全监管不是一句虚话,也不是有形无实,需要行实事、讲效能、见实效。
我区食品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切实加大食用农畜产品源头治理,确保食品源头安全。2012年,全区出动农资打假执法人员836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主体218家,为保障农牧业生产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同时,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2012年,全区共有88家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依法注销9家食品生产企业的9个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012年,全区共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1331份,任务完成率由2011年的6%提升到60%;全区农畜产品合格率上升了1.5个百分点,水产品合格率保持在85%以上;加大了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共抽检检验样品797批次,合格率为91.47%。
将青稞酒等青稞制品纳入到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范围,共抽检样品349批次,合格率为98%;以粮油、肉类、乳制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实施抽样快速检测,抽样检验各类食品15类,1728个批次,合格率达到95%以上。抽检凉拌菜、熟肉制品、豆制品、植物油、餐饮具等758份,抽检合格率在93%以上;积极开展了酥油地方标准修订工作,严格审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65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