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晚上喝酒后,很多人以为美美地睡了一觉就应该没事了。于是,第二天早上起来照常开车出行,却不料这“隔夜酒”仍能被交警的酒精呼气测试设备给测出来,结果属于酒后驾驶。
近日的一天上午,时间在8时30分左右,县交警大队市区交警中队民警像往常一样在玉城城中路贪吃鱼人饭店前路段设置临时检查卡点,重点查处涉牌涉证、违法禁令等城区交通违法行为。在检查中,一辆本地牌照的长安小面包车驶进检查卡点,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在与驾驶员李方(化名)的短暂交谈中,民警闻到了淡淡的酒味,随即对李方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显示29mg/ml,属于酒后驾驶。
李方一脸惊愕,再三表明自己从没有大清早喝酒的习惯。
经过民警再三询问,李某意识到可能是“隔夜酒”惹的祸。原来,家住大麦屿鲜叠的李方在前一天晚上与朋友喝酒直到11时多,大约喝了10瓶酒,由于第二天一早要送女儿到玉城读幼儿园,7时多他就开车出门了。
“都过了7、8个小时了,根本没想到‘隔夜酒’还能测得出来!”李方说。
由于酒后驾车,民警当场对李方开具了强制扣车凭证,并通知李方在15日内到市区交警中队违法窗口接受处理。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前一天晚上饮酒过量,醒酒的时间会比较长,第二天早上*好不要驾车出行,以免“隔夜酒”导致的酒驾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