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资讯 - 行业动态
霞浦:四罐啤酒标价十元 过期还卖被罚两千
编辑:华华  发布:2013/3/27 10:51:56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日前,因抱侥幸心理销售过期啤酒的食品店主钟某,被霞浦县工商部门处以罚款2000元。

  日前,因抱侥幸心理销售过期啤酒的食品店主钟某,被霞浦县工商部门处以罚款2000元。

  据查,2012年5月,食品店主钟某从霞浦县城的一家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生产日期为2011年底的罐装啤酒4箱(24罐装),每箱进价42元,保质期为1年。因生意不景气,至2012年底才售出92瓶,每瓶销售价2.5元。抱着侥幸心理,当事人钟某将超过保质期的4罐啤酒放在自己的食品店货架上继续销售;今年1月底,被松城工商所执法人员巡查时查扣。

  工商人员表示,超过保质期的啤酒首先会在口味上发生变化;其次,过期啤酒所含多种酸类,极易与蛋白质起氧化聚合反应,使啤酒变浑浊,并会使酒内的大肠杆菌、致病菌等有害细菌超标,饮用后极易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严重时还会引起中毒。松城工商所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依法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啤酒4罐,并对当事人处罚。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于网络,为传递信息之用,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未做更多核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或因多重转载等因素对其来源及作者标注有误的,其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因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25-84501668)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删除处理,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此声明。特别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酒虽好喝,少饮多益!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利国!利民!利家!利己!
优秀酒企推荐
行业动态
最新头条新闻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