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日前,因抱侥幸心理销售过期啤酒的食品店主钟某,被霞浦县工商部门处以罚款2000元。
日前,因抱侥幸心理销售过期啤酒的食品店主钟某,被霞浦县工商部门处以罚款2000元。
据查,2012年5月,食品店主钟某从霞浦县城的一家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生产日期为2011年底的罐装啤酒4箱(24罐装),每箱进价42元,保质期为1年。因生意不景气,至2012年底才售出92瓶,每瓶销售价2.5元。抱着侥幸心理,当事人钟某将超过保质期的4罐啤酒放在自己的食品店货架上继续销售;今年1月底,被松城工商所执法人员巡查时查扣。
工商人员表示,超过保质期的啤酒首先会在口味上发生变化;其次,过期啤酒所含多种酸类,极易与蛋白质起氧化聚合反应,使啤酒变浑浊,并会使酒内的大肠杆菌、致病菌等有害细菌超标,饮用后极易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严重时还会引起中毒。松城工商所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依法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啤酒4罐,并对当事人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