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资讯 - 饮酒养生
酒新包装注“过量饮酒有害健康”
编辑:小蕾  发布:2013/4/13 7:59:28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近日,卫生部发布《蒸馏酒其配制酒》和《发酵酒及其配制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准特别规定应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也可同时标示其他警示语,酒精度大于等于10%vol的饮料酒可免于标示保质期。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标签除酒精度、原麦汁浓度、原果汁含量、警示语和保质期的标识外,应符合 gb 7718的规定,应以“%vol”为单位标示酒精度;啤酒应标示原麦汁浓度,以“原麦汁浓度”为标题,以柏拉图度符号“°p”为单位;果酒(葡萄酒除外)应标示原果汁含量,在配料表中以“××%”表示。应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可同时标示其他警示语。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应标示如“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等警示语,葡萄酒和其他酒精度大于等于10%vol的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可免于标示保质期。

  来源:三秦都市报微博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于网络,为传递信息之用,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未做更多核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或因多重转载等因素对其来源及作者标注有误的,其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因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25-84501668)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删除处理,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此声明。特别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酒虽好喝,少饮多益!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利国!利民!利家!利己!
优秀酒企推荐
饮酒养生
最新头条新闻

在线留言